配管布线的一般规定如下:
(1)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线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,以免灰尘和水蒸气进入而降低导线的绝缘性能,加速金属腐蚀。
(2)当配管暗敷时,线管宜沿最近的路线敷设,并应减少弯曲,以降低成本。埋入建筑物、构筑物内的线管,与建筑初、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。
(3)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线管,应排列整齐;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一80mm,以防止积水或杂物从地面进入管内而降低绝缘强度。必要时可将线管管口用胶带封闭。
(4)为了防止基础下沉或设备运转时的振动,线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基础。当必须穿过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(如用钢管保护),并留出沉降量和振幅量。
(5)为了防止渗漏、穿线方便及穿线时不损坏导线绝缘层,并便于维修,线管的弯曲处,不应有折皱、凹陷和裂缝,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线管外径的10%。
(6)线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配管明敷时,弯曲半径石宜小于管外径6倍;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,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。
②配管暗敷时,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;当堤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,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