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统计,1998年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8亿吨,累计积量69.5亿吨,且大多填埋处理,占去土地7万公顷,其中占用农田用地6100公顷,这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,也使大量的可再生资源白白流失,并对大气环境、水环境、土壤环境等造成了极严重的污染。
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物质和能量,加速物质和能量的循环,创造经济价值,是固体废弃物材料利用的有效途径,这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,而且资源也得到最有效的利用。因此,解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问题,是我们通过发展新经济、新的经济运作模式来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,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问题。
但是,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随着市场的开放,却是在无意识中发展,至目前仍是一个弱小的产业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很不明显,存在着较多的问题。
一、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存在的问题
(一)国家宏观调控不力
1、多头管理体制。首先,目前我国固体废弃物回收系统属商业部门管辖,各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物资回收公司属供销社管辖,形成商业部门管回收,工业部门管利用,环保部门管治理,三足鼎立,多头管理,缺少一个统筹研究安排这项工作的部门。其次,资源回收与资源利用割裂。商业部门重回收,没有力量研究再生,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又很难及时推广,使目前我国的再生利用水平极低,限制了回收工作的发展。再者,回收后的物资供工业部门使用,回收的品种和数量受工业部门制约。回收量少的物资工业部门不愿利用,工业部门不利用直接导致商业部门不回收。回收部门在经济效益第一的思想支配下,重价值高、利润大、体积小、费用低的品种(如各类金属),经营方式采取以销定进,以利定购。对有销路,又有较大利润的品种回收,对销路不畅或微利品种少收或不回收,甚至目前大部分基层固体废弃物收购部门,已名存实亡,去从事更赚钱的商业活动。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管理的严重脱节表现。
2、有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、法规亟待完善。
目前我国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,仅有的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也是一个笼统的法律,配套措施迟迟不能出台,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很难执行。其它的仅散见与其它法律、法规中,可操作性极差,使该产业在混乱、无序、无政府状态下自由发展。在实质性的资金、技术引进、税收、应用推广等方面都未得到切实的支持。即使当前颁布了减免税收法规,也如同虚设,只能对部分有利之废弃物进行回收,数量极少。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在没有科学的分拣、过关的生产技术及无序的管理情况下,还出现了一大批见利忘义的家庭作坊式的回收利用个体户,成为偷盗、破坏公共设施的窝赃、销赃地、生产伪劣产品的原料来源地,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,更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。
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原料的特性,决定了国家政策对该产业管理的重要性。由于企业直接回收的原料没有增值税票,而卖出的产品又必须开票,同时废弃物再生产品更不是高附加值的产品,利润原本就很有限,如再开增值税票,上缴税后就无利可图了。
3、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整体力量极为薄弱,难以抵抗市场风浪。
当前,我国不计其数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,小规模生产占了98%,且基本以乡镇小企业、家庭作坊式为主。另有少许大中型企业是利用本企业的废弃物进行再生,这一部分基本没有进入市场,附属于本企业,直接受企业的支配。一方面国内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,另一方面国内部分企业却花费大量外汇进口国外废品,使我国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陷入困境。
据统计,1998年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8亿吨,累计积量69.5亿吨,且大多填埋处理,占去土地7万公顷,其中占用农田用地6100公顷,这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,也使大量的可再生资源白白流失,并对大气环境、水环境、土壤环境等造成了极严重的污染。
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物质和能量,加速物质和能量的循环,创造经济价值,是固体废弃物材料利用的有效途径,这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,而且资源也得到最有效的利用。因此,解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问题,是我们通过发展新经济、新的经济运作模式来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,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问题。
但是,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随着市场的开放,却是在无意识中发展,至目前仍是一个弱小的产业,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很不明显,存在着较多的问题。
一、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存在的问题
(一)国家宏观调控不力
1、多头管理体制。首先,目前我国固体废弃物回收系统属商业部门管辖,各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物资回收公司属供销社管辖,形成商业部门管回收,工业部门管利用,环保部门管治理,三足鼎立,多头管理,缺少一个统筹研究安排这项工作的部门。其次,资源回收与资源利用割裂。商业部门重回收,没有力量研究再生,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又很难及时推广,使目前我国的再生利用水平极低,限制了回收工作的发展。再者,回收后的物资供工业部门使用,回收的品种和数量受工业部门制约。回收量少的物资工业部门不愿利用,工业部门不利用直接导致商业部门不回收。回收部门在经济效益第一的思想支配下,重价值高、利润大、体积小、费用低的品种(如各类金属),经营方式采取以销定进,以利定购。对有销路,又有较大利润的品种回收,对销路不畅或微利品种少收或不回收,甚至目前大部分基层固体废弃物收购部门,已名存实亡,去从事更赚钱的商业活动。这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管理的严重脱节表现。
2、有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、法规亟待完善。
目前我国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,仅有的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也是一个笼统的法律,配套措施迟迟不能出台,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很难执行。其它的仅散见与其它法律、法规中,可操作性极差,使该产业在混乱、无序、无政府状态下自由发展。在实质性的资金、技术引进、税收、应用推广等方面都未得到切实的支持。即使当前颁布了减免税收法规,也如同虚设,只能对部分有利之废弃物进行回收,数量极少。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在没有科学的分拣、过关的生产技术及无序的管理情况下,还出现了一大批见利忘义的家庭作坊式的回收利用个体户,成为偷盗、破坏公共设施的窝赃、销赃地、生产伪劣产品的原料来源地,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,更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。
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原料的特性,决定了国家政策对该产业管理的重要性。由于企业直接回收的原料没有增值税票,而卖出的产品又必须开票,同时废弃物再生产品更不是高附加值的产品,利润原本就很有限,如再开增值税票,上缴税后就无利可图了。
3、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整体力量极为薄弱,难以抵抗市场风浪。
当前,我国不计其数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,小规模生产占了98%,且基本以乡镇小企业、家庭作坊式为主。另有少许大中型企业是利用本企业的废弃物进行再生,这一部分基本没有进入市场,附属于本企业,直接受企业的支配。一方面国内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,另一方面国内部分企业却花费大量外汇进口国外废品,使我国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陷入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