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设我们有图 1所示的被简化了的定时器管理模块程序。从构造函数来看,它的三个参数分别指明了定时器的延时时间、回调函数和回调函数的参数,其中的回调函数是通过timer_callback_t类加以封装的。当定时器到期时,它的fire()函数会被调用。间接地,fire()函数调用定时器所保存回调函数类对象的handle()函数。
图1
图 2示例了如何使用定时器。首先,得针对定时器的用途通过派生timer_callback_t类实现相应的回调函数类。接着,在创建定时器时需实例化回调函数类。图中foo()和bar()函数分别示例了两种实例化回调函数类的方法,前者采用的是定义静态类变量,后者采用的是通过new进行动态分配。
图2
定时器模块的实现使得在foo()和bar()函数中实例化回调函数类的方法需要注意一些点,否则容易犯错。在foo()函数所使用的方法中,如果不小心忘记了将类变量定义成静态的,会因为变量分配在栈上而最终导致程序出错;在bar()函数中,如果忘记了将通过new分配获得的内存通过delete释放,则会产生内在泄漏。能否通过设计避免这些潜在的问题呢?
图3是对定时器管理模块采用模板重写后的程序。其中最大的变化是timer_t类的构造函数省去了指定回调函数类实例,且回调函数类和回调函数参数成为了两个模板类型。另一个变化是,fire()函数中通过定义静态变量的方式实例化回调函数类。
图3
图4示例说明了新实现下如何使用一个定时器。很显然,我们通过模板将一些潜在问题通过内部化的方式给规避了。
图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