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量的作用域定义:程序中可以访问一个指示符的一个或多个区域,即变量出现的有效区域,决定了程序的那些部分通过变量名来访问变量。一个变量根据其作用域的范围可以分为函数原型作用域、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。
1.函数原型作用域
函数原型中的参数,其作用域始于“(”,结束于“)”。
设有下列原型声明:
double Area(double radius);
radius的作用于仅在于此,不能用于程序正文其他地方,因而可以忽略。
2.局部变量
在函数内部定义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,局部变量仅能被定义该变量的模块内部的语句所访问,换言之,局部变量在自己的代码模块之处是不可见的。
对于局部变量,要了解的重要规则是,它们仅存在于定义该变量的执行代码块中,即局部变量在进入模块时生成,在退出模块时消亡。定义局部变量的最常见的代码块是函数,例如:
void func1()
{
intx;
x=10;
}
void func2()
{
intx;
x=2007;
}
整数变量x被定义了两次,一次在func1中,另一次唉func2中。func1和func2中互不相关,原因是每个x作为局部变量仅在定义的模块内可见。
要注意的是,在一个函数内部可以在符合语句中定义变量,这些符合语句成为“分程序”或“程序块”。